美国EnergyGuide能效标识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6-15 点击:927次
能源指南(EnergyGuide)能效标识是美国强制的比较标识。该标识规定始于1975年生效的《能源政策与节约法》(EPCA),并于1980年5月开始实施。该标识内容规定在美国联邦法规汇编(CFR)的第10卷第430部分和431部分以及第16卷的305部分均有阐述,即:
10 CFR 430 消费品节能计划;
10 CFR 431 某些商业和工业设备的能源效率计划;
16 CFR 305 依据能源政策和保护法案的要求公布某些家用设备和其他产品的能耗和用水量的规则(即器具标签规则)。
EnergyGuide能效标识覆盖的产品包括冰箱、冷冻箱、洗碗机、洗衣机、室内空调、热水器、火炉、锅炉、中央空调、热泵和池加热器。该法授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负责建立能效标识制度,能源部(DOE)负责制定能源效率目标,即最低能源效率标准(MEPS)。对以家电为主的电器产品实行强制性的能效标识制度。
通过EnergyGuide能效标识的推广应用,一方面相关认证机构通过节能产品认证将不符合最低能效标准的能耗产品淘汰出局;另一方面,消费者通过能耗产品上的能效标识自愿选购高能效产品,低能效的产品也被消费者逐步否定。因此,最终形成了一种能耗产品市场准入两道关卡,有效保证了进入民用和商用的耗能产品的能源使用效率。
另外,根据美国《能源政策与节约法》以及《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制造商须在产品能耗标签上披露包括家电在内的若干产品和照明产品的预估年能耗值,并披露某些卫浴产品的耗水量。为执行该法中的这一规定,2007年8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修订《器具标签法》的最终规定。根据这个最终规定,制造商必须根据能源部的标准确定冰箱、冷冻箱的容量,并向联邦贸易委员会报告;预估的年运转成本将是冰箱、冷冻箱、洗碗机、洗衣机和室内空调上的EnergyGuide能效标签披露的主要信息;中央空调、热泵和火炉的制造商须使用新设计的标签标注冷热设备的能耗;某些产品的预估年运转成本须在文件和互联网目录上披露,目录销售方将不再需要提供各种比较信息等。该最终规定已于2008年2月29日生效。
10 CFR 430 消费品节能计划;
10 CFR 431 某些商业和工业设备的能源效率计划;
16 CFR 305 依据能源政策和保护法案的要求公布某些家用设备和其他产品的能耗和用水量的规则(即器具标签规则)。
EnergyGuide能效标识覆盖的产品包括冰箱、冷冻箱、洗碗机、洗衣机、室内空调、热水器、火炉、锅炉、中央空调、热泵和池加热器。该法授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负责建立能效标识制度,能源部(DOE)负责制定能源效率目标,即最低能源效率标准(MEPS)。对以家电为主的电器产品实行强制性的能效标识制度。
通过EnergyGuide能效标识的推广应用,一方面相关认证机构通过节能产品认证将不符合最低能效标准的能耗产品淘汰出局;另一方面,消费者通过能耗产品上的能效标识自愿选购高能效产品,低能效的产品也被消费者逐步否定。因此,最终形成了一种能耗产品市场准入两道关卡,有效保证了进入民用和商用的耗能产品的能源使用效率。
另外,根据美国《能源政策与节约法》以及《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制造商须在产品能耗标签上披露包括家电在内的若干产品和照明产品的预估年能耗值,并披露某些卫浴产品的耗水量。为执行该法中的这一规定,2007年8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修订《器具标签法》的最终规定。根据这个最终规定,制造商必须根据能源部的标准确定冰箱、冷冻箱的容量,并向联邦贸易委员会报告;预估的年运转成本将是冰箱、冷冻箱、洗碗机、洗衣机和室内空调上的EnergyGuide能效标签披露的主要信息;中央空调、热泵和火炉的制造商须使用新设计的标签标注冷热设备的能耗;某些产品的预估年运转成本须在文件和互联网目录上披露,目录销售方将不再需要提供各种比较信息等。该最终规定已于2008年2月2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