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ropean Directives Division: 2006/42/CE – Machinery Directives 机械指令
对于一定的消费品其机械安全性是人们关注的主要问题,保护人身、动物、以及财产免受损害在全世界特别在日益扩大的欧洲市场越来越受到重视。 对于想在欧盟内销售其机械产品的制造商来说, 申请CE认证标志是用来说明其产品以根据其种类及使用性质通过了要求的测试。 为了得到CE认证标志 ,一个公司自己可能要花大量的时间、人力、财力以及精力去了解相应的规定以使得其产品满足机械法规里规定的基本的健康及安全要求。确切地说,机械指令(Machinery Directive)(2006/42/EC)适用于机构、移动机械、机械装置、用来提升及运输人的机器以及安全配件。 法规里规定的基本健康及安全要求(EHSR)覆盖了整个机械工程领域是工业社会极其重要的方面。
认证及检测领域:机械及其零部件
依指令规定(Article 1.2),凡由零组件组合而成的组合体。其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为了原料加工、处理运搬或包装目的,而透过适当的致动器、控制器或电路而运动者,都称之为[机械]。
[机械]一词同样包含为了达成原料加工、处理、运搬、包装等综合功能而经安排与控制的机器群组。
此外,一些在使用中保障安全的零组件,并且本零组件若故障时将危及暴露于其中人员安全或健康的[保安零组件],也属本指令所包含广义的机械。
机械指令产品范围:
依指令的规定,下列各项机械不属于本指令的范围(Article):
◇设计与制造成载客用升降及/或运送设备,无论负载与否,但附装升降操作员配备的工业用卡车除外。
◇仅靠人力为直接动力的机械,除非让机械用于堆高货物。
◇与病患直接接触的医疗用机械。
◇用于露天广场或游乐园的特殊设备。
◇蒸汽锅炉、槽与压力容器。
◇核能用途而特别设计或应用的机械,如遇意外事件会导致幅射能外泄。
◇幅射性零组件构成机器的部分。
◇轻武器。
◇汽油、柴油、易燃液体及危险物品的储藏槽与输送管路。
◇运输工具:是指那些借着公路、铁道、水道及在空中等公共交通网络来运输人员及/或货物的运输工具及其拖车,均应视为运输工具。但采矿工业所用的运输车辆则包含于本指令中。
◇配备相关设备的船只与近海机动设备。
◇公共或私人运输用,载人的吊缆车及靠绳索拉动的缆车。
◇农业森林曳引机,详如74/150EEC公报指令第一条第一款(1),有关欧市调和轮式农业或森林曳引机型式认证的相关法令所定义者,该指令最后经88/29/EEC公报指令(2)修正。
◇特别为军用或警用所设计与制造的机器。
◇永久使用于大楼或建筑中,在一特定高度范围内的升降机。其活动的车箱为固定在超过与水平夹角15o以上导轨间,且设计用来运送:
人员,
人员与货物,
货物,但具有人员可接近性。也就是说人员可毫无困难地进入其中,且其控制部分位于车箱内,并于人员触手可及之处。—用于载人,且以小齿轮及齿条攀升的车辆。
—采矿用绞具,
—剧场用升降机,
—建筑工地现场使用的起重机,用于载人或同时载人与货物。
此外,392指令所述及的机械或保安机件的有关危险,如果全部或部分为欧体其余指令涵盖,并且需受这些指令的施行的情形下,则本指令便不再适用或须停止适用于这些产品。
注:以上所列之危险机械,一般须由Notified Body (验证机构)对产品实施EC type-examination(型式检验)合格后,才能于产品上张贴CE标志。
不属于机械指令范围之产品划分
仅靠人力为直接动的机械,除非让机械用于堆高货物。
1、设计与制造成载客用升降及/或运送设备,无论负载与否,但附装 升降操作员设备之工业用卡车除外。
2、 用于露天广场或游乐园之特殊设备
3、 蒸汽锅炉、槽与压力容器
4、为核能用途而特别设计或应用的机械,如遇意外事件会导致辐射能外泄。
5、辐射性零组件构成机器的部份
轻武器
汽油、柴油、易燃液体及危险物品的储藏槽与输送管路。
运输工具:是指那些借着公路、铁道、水道及在空中等公共交通网络来运输人员及/或货物的运输工具及其拖车,均应视为运输工具。但采矿工业所用之运输车辆则包含本指令中。
配备相关设备之船只与近海机动设备。
公共或私人运输用,载人之吊缆车及靠绳索拉动之缆车。
农业森林曳引机,详如74/150/EEC公报指令第一条第一款(1),有关欧市调和轮式农业或森林曳引机型式认证之相关法令所定义者,该指令最后经88/29/EEC公报指令(2)修正。
特别为军用或警用所设计与制造的机器。
永久使用于大楼或建筑中,在一特定高度范围内之升降机。其活动的车箱为固定在超过与水平夹角15度以上之导轨间,且设计用来运送:
‧ 人员
‧ 人员与货物
‧ 货物,但具有人员可接近性。也就是说人员毫无困难地进入其中,且其控制部分位于车箱内,并于人员触手可及之处
用于载人,且以小齿轮及齿条攀升之车辆
采矿用绞具
剧场用升降机
建筑工地现场使用之起重机,用于载人或同时载人与货物。
此外,本指令所述及的机械或保安机件的有关之风险条件,若全部或部分被欧体其他指令(如低电压指令、电磁兼容指令、简单压力容器指令、压力容器指令…等)所涵盖,并且需接受施行这些指令的情形下,则本指令便不再适用或须停止适用于这些产品。
CE认证产品安全标示主要步骤
1. 设计产品使符合相关产品安全标准之规定
2. 建立技术文件(TCF)(即为确认该产品已符合CE认证各相关指令之基本安全要求,而展示的具体数据)
3. 实施品保制度
4. 由核可之验证机构执行验证或签署自我宣告符合声明(某些特定产品须由核可之验证机构认可后方可贴附CE认证标示)
5. 贴附CE认证标示.
森维验证-工业机械CE认证服务
1. 相关产品安全指令标准解说,评估适用之产品安全指令及标准,并解说相关产品安全指令及标准之要求。
2. 产品安全标准查核及修正建议,依据相关指令(机械指令等)基本卫生与安全要求及相关产品安全标准实际查核,贵公司之产品及提出修正建议,并将结果撰写查核报告;
3. 产品风险评估及对策报告,依据EN1050撰写产品风险评估及对策报告;
4. 协助确认及编辑整理产品相关技术数据:机械全图、规格表、机械结构图、安全装置标示图、电路图及电气组件表、油/气压图及油/气压组件表、操作手册等;
5. 在工厂现场执行相关测试:机械安全结构检查、电气安全测试、噪音测试等项目;
6. 确认验证样品,辅导厂商依标准之要求准备验证样品,并确认验证样品之符合度。
7. CE安全技术文件(TCF)的编辑与撰写,内容含:产品功能及特性描述、系列产品差异比较说明、品保系统描述、CE合格声明书、适用之指令及标准描述、机械指令基本卫生与安全要求符合性查核报告、产品风险评估及对策报告、相关产品安全标准符合性查核报告、相关安全标准的测试报告、噪音测试报告;
8. 协助建立正确、完整之CE合格声明书;
9. 确认验证人员所提之缺失及确认产品修正方向;
10. 确认产品修正状况;
11. 产品通过验证及取得证书;
12. 其它服务(可选): 技术图纸绘制、警告标志代制、技术图纸翻译服务、说明书编制、操作维护手册编制、说明书编制翻译服务、操作维护手册编制翻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