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检验局(Bureau of Standard,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系依据经济部组织法成立之国家最高商品检验机关隶属经济部,主要任务为国家标准编修以配合经建计划、工业政策执行商品检验,以提高产品之国际竞争力及保障消费者权益;推行国际标准质量保证制度及环境管理系统,以提升我国质量保证及环境管理水平;办理全国度量衡标准之划一及实施及其他检(试)验服务。根据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 订定的中华民国国家标准CNS 的规范,凡经经济部公告为应施检验之品目,不论是国内厂商生产制造或者是自国外输入皆需经BSMI报验检验合格,始得于台湾国内市场陈列销售。
依商品性质及风险管理评估分为下列三种:
型式认可 - 逐批检验 ( Type
Approved Batch Inspection, TABI )
商品经公告为应施型式认可之逐批检验项目,进口及内销产品必须先取得标准检验局指定试验室之试验报告并向标准检验局申请商品型式后,依规定于报验前需先取得『商品型式认可证书』,取得证书后,方能以证书之复印件办理逐批检验方式报验。
验证登录 (
Registration of Product Certification, RPC )
商品经公告为应施型式认可之验证登录检验项目,进口及内销产品必须先取得标准检验局指定试验室之试验报告并向标准检验局申请商品型式后,依规定于报验前需先取得『验证登录认可证书』,取得证书后,方能以证书之复印件办理验证登录方式报验。
符合性声明 (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 )
商品经公告为应施型式认可之符合性声明检验项目,其试验应向标准检验局认可之试验室办理,经备妥相关技术文件,签具符合性声明书,并于商品上附加检验标识后即可上市贩卖。
备注:标准检验局表示,由于符合性声明系由业者自行确保其产品符合标准,免除检验机关检验作业之介入,将产品上市前检验改为市场监督之管理方式,故该局将加强市场商品之抽验及查核,以杜绝违规逃检之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