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取得商品验证登录之商品,进口通关方式为何?
答:依商品验证登录办法规定,取得验证登录之商品,得径行运出厂场或输出入。其输入人如非商品验证登录证书之名义人时,得经该证书名义人之授权,取得标准检验局同意放行文件办理通关。
二、商品验证登录证书之有效期满办理换证时,其登录字号是否会变更?
答:不会。
三、型式认可逐批检验方式与目前之逐批检验方式有何不同?可有简化之规定?
答:经指定为实施型式认可之商品,应先取得型式认可证书,方可办理逐批报验。商品取得型式认可者,报验时得以书面审查、逐批(抽批)检核、或取样检验等方式简化其检验程序。
四、取得型式认可之产品,可否比照验证登录自印检验合格标识?
答:除经标准检验局核准指定由报验义务人自行印制商品检验标识者外,型式认可商品仍使用C字轨一般商品之逐批检验商品检验标识,依商品检验法及商品标识使用办法向标准检验局购买及贴附于商品本体。
五、已取得验证登录之产品,如仅型号变更应如何办理登录?
答:取得验证登录之产品,如仅型号改变而无其他应受检验项目变更时,得直接向本局申请系列登录,由本局自行审查即可。
六、同一型式系列产品分列两个号列,可否一起申请验证登录?
答:分列两个号列之同一型式系列产品,可合并申请同一张验证登录证书。
七、机电类商品验证登录证书有效期限几年?
答:机电类商品验证登录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
八、针对生产周期较长之机电类商品,验证登录证书规定有效期限三年是否太短?
答:关于生产周期较长之机电类商品,证书名义人得于证书有效期间届满之日前,向原核发证书之检验机关申请延展,如延展商品之公告检验标准未变更,经检验机关审查核可者,得同意延展原证书有效期间一次(即原证书有效期间如为三年,再经延展后,合计有效期间则为六年);若未于规定期限内申请者,则应重新申请验证登录。
九、申请登录系列产品时,如何计算验证登录证书有效期限?
答:商品验证登录证书有效期限皆以其主型式登录之有效期限来计算,故登录系列产品不影响原证书之有效期限。
十、同一产品是否可以同时办理验证登录及逐批检验?
答:同一产品并未限制同时办理验证登录及逐批检验,惟需个别符合相关规定(包括收费),又因两者之检验标示不同,为避免造成检验标识使用上之混淆及检验管理之困难,同一时间出厂或输入之产品,仅能采用一种检验方式。
十一、如标准有修订时,已取得验证登录证书之商品如何因应处理?
答:验证登录之检验标准如有修订,本局将订定日期实施,实施时如无特别规定,原登录证书可使用至其有效期限届满为止。
十二、多功能商品应符合之检验标准及登录模式应如何办理?
答:复合性或多功能商品须符合相关检验标准及登录模式之规定,例如美术灯吊扇应同时符合灯具及吊扇之检验规定。
十三、验证登录之费用均以商品型式计算,商品之型式应该如何分类?
答:商品型式分类之认定,原则上是以商品的基本设计为型式分类依据,基本设计相同者为同一型式商品。不同种类商品其型式分类方式可能有所不同,依该种类商品之特性而定。
十四、标准检验局是否接受以国外之型式试验报告申请验证登录?
答:本局仅受理厂商检附本局或本局认可之指定试验室所核发之型式试验报告申请验证登录。国外试验室所发之型式试验报告,只有在该试验室经本局认可或透过该国与我国试验报告相互承认协议(MRA)取得本局认可者,其所发之型式试验报告本局才接受。
十五、部分进口商品已获国外验证证书者,是否需重新办理本国之商品验证登录?
答:基于平等互惠之原则,进口商品如该出口国尚未与我国签署相互承认协议(MRA) ,纵使已获国外验证证书,仍应申请并取得本局之验证登录证书始得进口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