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EACH法规-REACH法规附录I和XIII更新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6-11 点击:487次
2011年03月16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发布了(EU) No 252/2011号条例。
该条例修订REACH法规附录I:关于评估物质和准备化学品安全报告的一般规定。
修订的内容包括:
Ø 0.6 化学安全评估的步骤;
Ø 1.0.1 人类健康危害评估的目标;
Ø 1.0.2 人类健康危害评估考虑的因素等13个方面的内容。
该条例在从发布之日起的第二十天开始生效。
此外,针对2011年05月05日前提交注册的,其化学安全报告应最晚在2012年11月30日前更新。
REACH法规第22(5)条不适用于此更新,当该条款内容与(EU) No 253/2011号条例相抵触时以(EU) No 253/2011号条例为准。
同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EU) No 253/2011号条例。
该条例对REACH法规附录XIII:确认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及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物质的标准进行了修订。
依据REACH法规注册的且依照法规第二十二条进行更新的物质,应从2011年03月19日起依据此条例提交注册和更新,并应从2013年03月19日起符合此条例。
非依据此条例的而基于REACH法规注册的物质,应该在不晚于2013年03月19日前依据此条例更新,REACH法规第22(5)条不适用于此更新。
该条例在发布后的第三日起开始生效。
该条例修订REACH法规附录I:关于评估物质和准备化学品安全报告的一般规定。
修订的内容包括:
Ø 0.6 化学安全评估的步骤;
Ø 1.0.1 人类健康危害评估的目标;
Ø 1.0.2 人类健康危害评估考虑的因素等13个方面的内容。
该条例在从发布之日起的第二十天开始生效。
此外,针对2011年05月05日前提交注册的,其化学安全报告应最晚在2012年11月30日前更新。
REACH法规第22(5)条不适用于此更新,当该条款内容与(EU) No 253/2011号条例相抵触时以(EU) No 253/2011号条例为准。
同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EU) No 253/2011号条例。
该条例对REACH法规附录XIII:确认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及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物质的标准进行了修订。
依据REACH法规注册的且依照法规第二十二条进行更新的物质,应从2011年03月19日起依据此条例提交注册和更新,并应从2013年03月19日起符合此条例。
非依据此条例的而基于REACH法规注册的物质,应该在不晚于2013年03月19日前依据此条例更新,REACH法规第22(5)条不适用于此更新。
该条例在发布后的第三日起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