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正式发布玩具新指令 2009/48/EC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6-14 点击:410次
EN 55022:2006 (CISPR 22:2005) 在欧盟( European Union , EU )自 2009 年 10 月 1 日正式生效。现在相关的辐射干扰 (radiated disturbances) 测试范围是由 30MHz 至 1GHz ,但是修正案 A1:2007 将会加入 1GHz 至 6GHz 的测试范围,并于 2010 年 10 月 1 日生效。因此在测量辐射干扰时,将采用 30MHz 至 6Ghz 的频段。
修改 EN 55022:2006 所产生的影响
CISPR 22 (the Comite International Special des Perturbations Radioelectriques, or International Special Committee on Radio Interference, 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 ) 是适用范围最广的一项重要的 EMC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电磁兼容 ) 标准,并对资讯科技设备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 ITE) 提出了一些要求,其中包括了「电讯装备和个人电脑」 (telecommunications apparatus and PCs) 。
EN 55022:2006 将于 2009 年 10 月 1 日在欧盟 (EU) 生效,并包括多项修改;例如:制定了有关新的电讯 ISN 设计的要求,及删除了在「辐射放射测试」 (radiated emission testing) 中对「铁氧体磁管」 (ferrite tube) 的要求。
于 2010 年 10 月 1 日, EN55022:2006 的修正案 A1:2007 亦会生效,届时将引入 1GHz 至 6GHz 的测试范围。该修正案对频段 1GHz 至 6GHz 的「辐射发射」 (radiated emission) 作出了限制性规定。
由于许多国家都以 CISPR 22 作为基础制订其国家的资讯科技设备的放射规定,所以上述修订将进一步影响世界市场。现在,台湾 (BSMI) 和日本 (VCCI) 亦将从 2010 年 4 月 1 日起,要求测试超过 1GHz 的辐射放射,及使用与 CISPR 相同的测试方法和限制规定。此外,澳洲 (ACMA) 已直接采纳了 CISPR 22 ,但对超过 1GHz 的辐射放射测试则暂停执行。预期其他以 CISPR 为依据的市场,包括韩国、香港、新加坡和南非也将很快采纳该最新版本。
新产品和现有产品在 2010 年 9 月 30 日之后销售往欧洲,其必须满足 A1:2007 的新规定,否则,海关可能会禁止此类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因此,计划在 2010 年 9 月 30 日之后销售往欧洲的现有或将来生产的产品均必须按照新标准进行检测,并更新相关的「合格声明」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文件。
修改 EN 55022:2006 所产生的影响
CISPR 22 (the Comite International Special des Perturbations Radioelectriques, or International Special Committee on Radio Interference, 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 ) 是适用范围最广的一项重要的 EMC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电磁兼容 ) 标准,并对资讯科技设备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 ITE) 提出了一些要求,其中包括了「电讯装备和个人电脑」 (telecommunications apparatus and PCs) 。
EN 55022:2006 将于 2009 年 10 月 1 日在欧盟 (EU) 生效,并包括多项修改;例如:制定了有关新的电讯 ISN 设计的要求,及删除了在「辐射放射测试」 (radiated emission testing) 中对「铁氧体磁管」 (ferrite tube) 的要求。
于 2010 年 10 月 1 日, EN55022:2006 的修正案 A1:2007 亦会生效,届时将引入 1GHz 至 6GHz 的测试范围。该修正案对频段 1GHz 至 6GHz 的「辐射发射」 (radiated emission) 作出了限制性规定。
由于许多国家都以 CISPR 22 作为基础制订其国家的资讯科技设备的放射规定,所以上述修订将进一步影响世界市场。现在,台湾 (BSMI) 和日本 (VCCI) 亦将从 2010 年 4 月 1 日起,要求测试超过 1GHz 的辐射放射,及使用与 CISPR 相同的测试方法和限制规定。此外,澳洲 (ACMA) 已直接采纳了 CISPR 22 ,但对超过 1GHz 的辐射放射测试则暂停执行。预期其他以 CISPR 为依据的市场,包括韩国、香港、新加坡和南非也将很快采纳该最新版本。
新产品和现有产品在 2010 年 9 月 30 日之后销售往欧洲,其必须满足 A1:2007 的新规定,否则,海关可能会禁止此类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因此,计划在 2010 年 9 月 30 日之后销售往欧洲的现有或将来生产的产品均必须按照新标准进行检测,并更新相关的「合格声明」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