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要点
分类规则的应用由器械的预期用途决定
如果器械是和其他器械配合使用, 分类规则分别适用于每种器械附件
可以和其他一起使用的器械分开独自分类
启动或影响某种器械的软件与器械本身属于同一类型,独立的软件属于有源医疗器械
如果几条规则适用于同一器械,以及这些规则的应用会导致不同的分类标准,则规则适用于导致最高分类级别
特别规则(规则13-18)优先于其他规则
分类准则
时间:暂时(<60分钟)
短期(<30天)
长期(>30天)
创伤性:非创伤 通过人体孔径插入
外科创伤 植入
适用位置: 中央循环系统
中枢神经系统
人体孔径
其他地方
能量供应:无源 有源
具体分类规则见附录IX共18条
规则1~4. 所有非创伤性器械均属I类,除非它们:
用于存储体液(血袋例外) |
IIa类 |
与IIa或更高类型的有源医疗器械连接使用 |
IIa类 |
改变体液成分 |
IIa/IIb类 |
一些伤口敷料 |
IIa/IIb类 |
规则5. 侵入人体孔径的医疗器械(不与有源医疗器械相连或仅与I类有源器械相连接)
暂时使用(例如:牙科诊断和治疗时使用的手持镜、牙科加压材料、胃减压管、灌肠器械、检查手套) |
I类 |
短期使用(例如:气管导管、矫正隐形眼镜、导尿管) |
IIa类 |
长期使用(例如:矫正隐形眼镜、导尿管) |
IIb类 |
规则6. 外科创伤性器械暂时使用(如缝合针),属IIa类,以下情况除外:
可重复使用的外科器械(例如:钳子、斧子) |
I类 |
与中央循环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接触的器械 |
III类 |
可以被吸收的 |
IIb类 |
与有源器械连接向人体发送能量或药物 |
IIb类 |
规则7.外科创伤性器械短期使用,属IIa类,以下情况除外
与中央循环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接触的器械 |
III类 |
产生生物学影响或可以被吸收的 |
III类 |
与有源器械连接向人体发送能力或药物 |
IIb类 |
规则8.外科创伤性器械长期使用(接骨板、眼内晶体) IIb类,以下情况除外
安装在牙齿上的器械 |
IIa类 |
与中央循环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接触的器械 |
III类 |
可以被吸收的 |
III类 |
向人体给药物装置 |
III类 |
2003/12/EC乳房植入 |
III类 |
2005/50/EC髋关节,膝关节,肩关节 |
III类 |
规则9.用于施药或换能的有源治疗器械
给予或交换能量的有源治疗器械,(例如:肌肉刺激器、电钻、皮肤光疗机、助听器、理疗超声设备) |
IIa类 |
以一种潜在的危险方式工作的(例如:婴儿保温箱、高频电刀、超声碎石器、外科激光器、X光机) |
IIb类 |
规则10.诊断用的有源器械
提供能量(例如:核磁共振、超声诊断仪) |
IIa类 |
诊断/监视体内放射药物分布(例如:r照相机、正电子发射成像仪) |
IIa类 |
诊断/监视生理功能(例如:心电图、脑电图) |
IIa类 |
危险情况下监视生理功能(例如:手术中的血气分析仪) |
IIb类 |
发出发射电离辐射(例如:X射线诊断仪) |
IIb类 |
规则11.控制药物或其物质进出人体的有源器械属于IIa类
如以一种潜在的危险方式工作(例如:麻醉机、透析机、高压氧舱) |
IIb类 |
规则12.所有其他有源医疗器械属于I类
(例如:观察灯、牙科椅、轮椅、牙科用治疗灯、记录处理观察诊断图像用的有源器械)
规则13.与药品或血液制品结合的器械
(例如:含杀精子的避孕套、含抗生素的牙髓材料)属于III类
规则14.避孕用具
避孕套、子宫帽 |
IIb类 |
子宫内避孕器 |
III类 |
规则15.清洗或消毒的器械
医疗器械 |
IIa类 |
侵入或创伤医疗器械(例如:内窥镜消毒) |
IIb类 |
接触镜(例如:消毒液、护理液) |
IIb类 |
规则16. 用于记录X射线图像的器械(例如:X光片、荧光盘)属于IIa类
规则17. 利用动物组织或衍生物的器械(例如:生物心脏瓣膜、肠线、胶原)属于III类
规则18. 血袋属于II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