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2012/1/1强制执行能效等级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5-30 点击:187次
根据俄罗斯2009/11/23推出的N261-FZ联邦法案“关于节能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联邦修正条例”和基于2009/12/21推出的N1222政府法令“所有在管制范围内的产品,必须标示含有其能效等级的信息”。
2012/1/1起,该法令将正式生效,届时,液晶显示器(LCD Monitors),电脑显示器(Computer monitors ), 打印机(Printers )和复印机( Copying machines )必须标示能效等级,且该标识使用语言为俄语,可单独标于产品中,也可标示于Label中。
但目前为止,官方还没有出台关于此能效标签的具体该如何使用的公文. 我司会第一时间跟进.
对于上述国家认证有任何需求,请洽询本公司国际认证部。
2012/1/1起,该法令将正式生效,届时,液晶显示器(LCD Monitors),电脑显示器(Computer monitors ), 打印机(Printers )和复印机( Copying machines )必须标示能效等级,且该标识使用语言为俄语,可单独标于产品中,也可标示于Label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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