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玩具法规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6-10 点击:207次
2010年12月15日,加拿大政府签署并通过了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该法案正式成为加拿大法律。CCPSA玩具法规(SOR/2011-17)自2011年6月20日起取代之前的危险产品法案(玩具)法规(C.R.C.,c.931)。危险产品法案第一章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对玩具做出的禁令、限制和管制将过渡到CCPSA相关法规。
新玩具法规除了要求转移,格式修改及必要的解释文字外,并没有实质性改变。合并自危险产品法第一章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调控,概括如下表所示:
危险产品法案(HPA)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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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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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PSA新玩具法规(SOR/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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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部分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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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产品:溜溜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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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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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部分第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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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和易燃性危险:赛璐珞或硝酸纤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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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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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部分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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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危险:特定有毒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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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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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部分第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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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危险:表面涂层中的特定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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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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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部分第10(a)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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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危险:分贝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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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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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部分第10(b)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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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产品:植物种子——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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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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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部分第10(c)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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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产品:植物种子——填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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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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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部分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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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危险:有机溶剂——吹制气球类有机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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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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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二部分第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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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危险:塑料材料中的物质——邻苯二甲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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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d)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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